发布日期:2025-08-21 08:23 点击次数:79
位于江西吉安市青原区的东固乡与富田镇,目前在江西省内不过是寻常的乡镇。但倘若对中国革命历史略有涉猎,这两处地名定会让人耳熟能详。
此地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所建立的较早农村革命根据地之一。在毛泽东先生那篇著名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文中,他所提及的“朱德毛泽东式、方志敏式、李文林式”红色割据模式中的“李文林式”,正是指李文林等人所创立的东固根据地。
后者曾是江西苏维埃政府驻地富田地处吉安、吉水、永丰、兴国、泰和五县交汇之地,形成了一个盆地地貌。四周群山环绕,风光旖旎,景色宜人——编者注。1930年12月,一场由肃反行动中所谓的“AB团”引发的富田事变在此地爆发,此事件进而触发了中央苏区范围内的大规模肃反浪潮。
王家村诚敬堂,富田事变遗址
01
严刑逼供之下
肃清AB团分子
富田事变距今已逾八十年。根据现有研究文献的记载,这场事变是由苏区在肃清AB团过程中出现的滥捕滥杀行为所引发的。
AB团的名称源自于英文“反布尔什维克”(Anti-Bolshevik)的缩写,其全称为“AB反赤团”。该组织成立于1926年12月,由段锡朋、程天放等人发起,并在蒋介石、陈果夫的赞助下,于江西南昌成立,是国民党内的一个右翼团体。
自左而右,前排依次为康白情、汪敬熙,而后排则是罗家伦、段锡朋、周炳琳。
1927年伊始,AB团将共产党人及国民党左翼人士逐出江西省党部,从而牢牢掌控了该党部的主导权,并顺势成立了江西省政府。
1927年4月2日,中共与国民党左派联合发动“四二暴动”,组织群众围攻AB团分子控制的国民党省党部,AB团骨干分子除少数逃脱外大部被抓,AB团作为一个组织亦不复存在。
赣西南苏区对AB团的清查始于1930年5月。经过众多学者的深入研究,我们发现,在赣西南乃至整个中央苏区,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的AB团。因此,对AB团的清查在苏区进行时,无疑是一场全盘性的错误。
当时,赣西南苏区的中共组织逐渐形成了一种共识:AB团不仅在与国民党统治区的改组派争夺权力与利益,其势力已悄然渗透进根据地,甚至深入到共产党的组织内部。因此,清剿内部的AB团分子已成为当务之急。
AB团的反叛行动迅速显现出其成效。在1930年7月22日,刘作抚向中共中央提交的一份报告中提到:“吉安西区AB团成员超过两千人,其中自首者约有七八百之众。”然而,报告并未明确指出有多少人被误判为AB团首领而遭受了杀害。在那个白色恐怖之后紧接着赤色恐慌的年代,遇难者的数量恐怕不在少数。
吉安等地频繁揭露的所谓AB团事件,非但未能激起人们对于反AB团斗争胜利的欣慰之情,反而让赣西南的中共组织深刻感受到了问题的严峻性。
1930年9月24日,中共赣西南特委发布《紧急通告第二十号》,号召全体党员和群众全面深入地肃清AB团,从而将赣西南地区肃清AB团的斗争推向了新的高潮。
本《紧急通告》详述了AB团的孕育历程及其组织架构,指出该组织结构严谨,设有全国总团部,并列举了各省的团部分布……加入AB团的过程需填写志愿书,饮用血酒,并宣誓誓词,颇具江湖黑帮结社的风范。
紧急通告提及一事:
“团特委发行科的朱家诰,由于工作态度消极,言行表现不佳,频繁与AB团书信往来,引发了众多同志的猜疑。加之万安县委成功破获AB团一案,AB团成员供出朱家诰是其中一员,特委随即对他进行审讯。起初,朱家诰坚决否认,我们便采取了软硬兼施的策略进行严格审问,最终他才供认不讳……”
显而易见,当时根据地实施肃反运动时出现扩大化错误,一个关键因素在于:我们预设了一个组织结构严密的假想敌,其危害性极大,成员众多且隐蔽于内部。为了彻底肃清这一假想敌,我们不惜对疑似的对象施以严刑逼供,随后依据这些口供进行抓捕和逮捕,导致内部肃反行动愈演愈烈。然而,事后我们才意识到,所谓的潜伏敌人,其实是子虚乌有。而那些无辜被错杀的同志,已经无法再复活。
鉴于采纳了刑讯逼供的做法,赣西南地区迅速清理出了一批所谓的AB团成员。当年十月,赣西南特委在提交的关于政权问题的报告中指出:
“本次成功捣毁AB团,赣西南政府一位副科长不幸遇害,共牺牲六人。涉嫌人员达六七人之多,占总人数的四分之一。”
依据同月召开的中共赣西南特委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
“过往,我党曾对AB团成员进行过大规模的清理,人数超过一千。”赣西南特委亦坦言,其中不乏许多成员原本具备被教育的潜质。这无疑是我们工作中需要特别关注的一个方面。
然而,这一“值得关注的”问题,中共赣西南特委并未予以充分重视。至10月上旬,中共赣西南特委、青年团赣西南特委及工会组织于吉安城联合,正式组建江西省行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李文林担任书记,常委成员包括李文林、曾山、陈正人、段良弼、丛允中等。
11月30日,江西省行政委员会正式发布第九号《通告》。“各地方须积极展开肃清AB团、改组派、第三党等反动势力的工作,同时,对那些可能倒戈的富农分子,应一律予以逮捕,以防止未来发生他们倒戈导致白军侵扰的情况”。
出乎意料的是,在紧接着发生的富田事变中,李文林、段良弼等人在肃清AB团的过程中表现尤为积极,然而,他们本人亦被误认为AB团成员,随之遭受了相应的整顿与清洗。
【编者按:1930年10月,在攻克吉安的过程中,传闻于缴获的敌军文件中发现一张声称系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之父为“AB团”组织借款的活动经费收据。由此,李文林随即被疑为“AB团”成员。】
11月,李文林及西路行委书记龙超清等人士,因涉嫌“AB团”的指控而遭拘押。经过审讯,他们供出了省行委常委段良弼、秘书长李白芳、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等人,均系“AB团”的核心成员。
然后再对段良弼等人严厉的刑讯逼供手段,使得金万邦、丛允中、刘敌、刘经化、周冕、马铭、段起凤等人相继供出,承认自己是“AB团”的成员。
李文林(1900~1932)
02
李文林批毛
前委与特委意见不合
1930年12月,江西省行委书记李文林被误疑为AB团成员而被拘押,这一事件随即引发了富田事变。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肃反委员会主席李韶九抵达富田,随后对省行委常委段良弼、秘书长李白芳等人实施了AB团成员的抓捕行动,进而导致了此次变故。
李文林、段良弼等人的AB团分子身份认定,实则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涵盖之前的红四军前委)及中共赣西南特委在诸多关键问题上所出现的意见分歧紧密相连。
1930年2月6日至9日,红四军前委与红五、六军军委,以及赣西特委于吉安县陂头村共同举办了一次联席会议,此事件被后人铭记为二七会议。
本次会议的核心议题,着重于拓展赣西南革命根据地,以及加强地方武装力量,并深入推进土地革命工作。
会议对赣西南地区迟迟未能进行土地分配、未能废除债务,以及依据劳动力与耕作能力而非人口进行土地分配的错误做法提出了批评,并对以人口为基准分配土地的举措表示了认可。
在会议中通过的《土地法》明确指出,“分田应遵循抽多补少的原则”,“男女老幼应实现平均分配”。
为确保统一领导,会议成立了由红四、红五、红六军以及中共赣西、赣南、闽西、东江等地区党组织共同组成的联合前委,毛泽东担任书记,朱德、曾山等同志担任常务委员,彭德怀、黄公略同志则被选为候补常务委员。
会议进一步决定将赣西特委与赣南特委合并,成立新的赣西南特委,并由刘士奇担任临时负责人。
二七会议在推进赣西南土地革命向纵深发展、加强根据地建设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然而,此次会议亦对后续中央苏区中肃反运动的扩大化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本次会议中,红四军前委作出了一项越权举措,决定开除中共江西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化名张怀万)的党籍,并恳请中共中央与中共江西省委予以批准。前委指出,江汉波“犯下了严重的取消主义错误”,其依据主要包括:
“首先,在土地问题上,我们反对将所有土地无偿没收并平均分配的做法。这种做法忽视了争取群众支持的重要性,而争取群众支持正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
其次,他坚决反对撤销为攻取吉安而设立的红军总司令部,并抵制组建红六军……
会议进而作出决议,对原赣西地方武装的核心领导人郭士俊、罗万、刘秀启、郭象贤等四人,以“四大党官”之名执行枪决。自此,赣西南党内斗争中滥用暴力、任意杀戮的恶劣先例被揭开序幕。
1930年五月,李文林肩负赣西南苏区的使命,前往上海参与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那时,中共中央的实际工作已由李立三领导。李文林深受李立三所倡导的左倾冒险主义和城市中心论的影响。
在八月之初,中共赣西南特委于吉安县富田举办第二次全体会议,亦即二全会议。会上,李文林对毛泽东的提议提出质疑,认为毛泽东所倡导的根据地波浪式发展模式是“保守的割据思维”以及“农民意识”的体现。他进一步指出,毛泽东推动地方武装发展的策略存在“武装分散”的问题,并将重心置于农村根据地的建立与稳固之上,视为“放弃城市工作”。
不仅如此,此次会议亦将迎来得到毛泽东支持之刘士奇的参与。(贺子珍的胞妹贺怡的第一任丈夫,在鄂豫皖地区进行的“肃反”运动中遭受冤屈并被残忍杀害——编者注)作为重点打击对象,指责刘有“农民意识”、“保守割据观念”,有人甚至辱骂刘士奇是毛泽东的“走狗”。
为防止冲突升级,刘士奇在会议中途选择离场。然而,李文林、段良弼等同仁却将其行为解读为有意挑衅,遂决定撤销他赣西南特委书记的职务,并予以党籍开除,随后提交中共中央审批。
刘士奇1902-1933
实际上,在二全会议中,一方面积极践行李立三的冒险主义路线,另一方面却假借贯彻中央精神的幌子,对毛的主张予以否定,并对毛泽东所支持的刘士奇进行了打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困境。(1930年6月,红四军、红六军、红十二军经过整编,正式组建为红军第一路军。随后,该军更名为红一军团。在此期间,毛泽东同志担任政治委员并兼任前委书记。到了8月下旬,红一军团与红三军团实现合并,共同构成了红军第一方面军。毛泽东同志亦被任命为总政治委员并兼任总前委书记——作者注。)毛泽东与李文林矛盾。
1930年10月4日,红一方面军在赣西南广大民众与地方武装的紧密支持下,成功攻克了吉安城。
此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对二全会议之后赣西南党组织产生了不信任感。
10月14日,毛泽东致信中共中央,位于吉安之地,就攻占吉安的战事进展进行了详细汇报。在论述当前局势时,他如此表述:
近期,赣西南党的整体状况呈现出极为严峻的危机,党的工作完全陷入了富农路线的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等地,均发现了大量AB团成员。在各级指导机关中,无论是内部还是外部,多数领导职位均被AB团富农所占据。因此,土地的平分也只能是“抽多补少”,而无法实现“抽肥补瘦”。为了彻底肃清富农领导和AB团的影响,赣西南党必须进行一次根本性的改造,否则无法挽救当前的危机。目前,总前委正在筹划这一工作,但担心会受到各种行动的阻碍,无法圆满完成。中央对此应给予高度重视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毛泽东《致中共中央的信》1930年10月14日,《江西党史资料》第六期)
对于赣西南党组织所面临的这一评价,并非仅毛泽东一人持有此见。在10月19日的一封信中,总前委委员兼总政治部主任周以栗如此表述:
“在此次的土地问题考察中,我深感许多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富裕农民路线机会主义倾向,这给革命事业带来了严重的危机。”
毛泽东对李文林等人所持态度的不满,亦源于李文林坚持攻占大城市之战略,以及他对于将东固、富田视为突破国民党军首次“围剿”的关键战场的不同意见。
在罗坊会议上,毛泽东根据敌情变化,强调在强大的敌人进攻面前,红军决不能去冒险攻打南昌,必须采取“诱敌深入”的作战方针。李文林等人认为,“不打南昌、会师武汉,就是违背中央精神,就会断送中国革命”,并说毛泽东的“诱敌深入”是保守主义,把敌人引入根据地,人民要遭到很大的损失
在富田事变爆发之前,总前委与赣西南地方党组织在诸多问题上出现尖锐的分歧,导致总前委对李文林等赣西南党组织的领导层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总前委认为,他们所采取的路线是一条“富农路线”,而这路线之所以存在,根源在于党内的纯洁性受损,AB团分子混入其中。
1931年4月29日,邓小平在《七军工作报告》中曾言:
过往,总前委与省行委之间摩擦不断,诸如对军阀混战的分析、采取引敌深入的战术,以及开除刘士奇等事宜,省行委时常指责总前委过于右倾,而总前委则常指认省行委内部存在AB团的影响,正是这一系列矛盾最终导致了富田事件的爆发。(邓小平《七军工作报告》1931年4月29日,《党的文献》1989年第3期)
03
乱抓滥捕AB团
引爆富田事变
自1930年5月赣西南地区开展肃清AB团运动以来,作为根据地及军队的最高指挥机构,红一军团前敌委员会以及随后组建的红一方面军总前敌委员会,对此并未予以干预。
然而,当地轰轰烈烈地清剿AB团,难免会对红军产生波及。鉴于当地揭露出了大量AB团成员,民众自然会联想到在该地区活动的红军队伍中,亦有可能潜藏着AB团分子。
因此,红一方面军集结于黄陂、小布地区,总前委随即展开反“围剿”的全面动员,同时亦着手肃清党内异己及AB团势力,这一事件被后人称作黄陂肃反。
截至目前,关于黄陂地区肃反运动的详细情况尚未出现专门的学术著作,相关信息仅散见于部分老干部的回忆录中,片段式的记载颇为有限。
鉴于反“围剿”战事紧急,红一方面军内部的反AB团斗争持续时间较短,然而,我们成功击溃了隐藏在军队中的AB团势力。经过激战,我们共歼灭数十个总团,总计击溃了四千名AB团成员。(《八大胜利的必要条件》发表于1930年12月2日,《江西党史资料》第十七卷)
在红一方面军进行黄陂肃反行动期间,红军内部AB团成员刘天岳、曾昭汗(汉)、龙超清、梁鼎元、汪克宽、周赤等人的供述,经过多方证实,揭示了省行委内部隐藏着江西AB团省总团部的事实。段良弼、李伯(白)芳、谢汗(汉)昌等人被指认为该组织的首要分子。值得一提的是,段良弼曾担任青年团赣西南特委书记,当时身为江西省行委常委。
12月3日,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向江西省行委发出函件,函中言道:
“李韶九同志奉命率一支连队,肩负总前委与工农革命委员会的重托,协助省委和省苏维埃政府捉拿李白芳等人,并严格排查赣西南地区的反革命线索,确保彻底将其扑灭。”“对于那些尚未被我方抓获和消灭的区域,那里的党组织和政府很可能被AB团所控制,因此,应当将该地区负责人捉拿归案,进行审讯处理。”(摘自《总前委致省行委信》,1930年12月3日,收录于余伯流、凌步机所著《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秘书长兼肃反委员会主席李韶九,肩负着此信的重任,率领红十二军的一个连队一同启程。
李韶九(1903~1935;1935年春,于闽粤赣边区游击战中牺牲。
12月7日午后,李韶九抵达富田,即刻将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金万邦等八人悉数捆绑并加以监禁,旋即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审讯。
在李韶九的严刑逼供下,段良弼与李白芳无奈之下只得供认,他们系AB团成员,同时还供出了他们所熟知的一些关键人物。
李韶九继依据段良弼与李白芳的供述,次日再从省苏维埃政府及相关机构中拘捕了十人,对这些人施以相同的严刑峻法,迫使他们供认自己是AB团成员。
李白芳、马铭及其妻子周冕亦同遭逮捕,竟惨遭脱衣毒打之辱。
自12月7日起至12月12日,在极端的严刑逼供下,累计“破获”AB团成员达120余人。
12月9日,李韶九踏上征程,目的地为东固,旨在擒获驻守于此的红二十军中的AB团成员。启程之际,他亲手终结了25条生命,其中不乏未经审讯便遭枪决的临时人选。
李韶九审谢汉昌于富田。谢胡误指红二十军第一七四团的政治委员刘敌为AB团的首领。
李到东固后,便迅速在红二十军中展开对AB团的清查行动,同时指令红二十军军长刘铁超即刻通知正在兴国泰与边境地区侦察地形的刘敌,火速返回东固。
11日,刘回到东固。李韶九见到刘敌后,有了以下的对话:
李韶九对刘敌说:“刘敌!你很危险嘚?”
刘问:“我什么危险?”
李说:“你有人供着呢!”
刘问:“供什么?”
李答:“AB团呐。”
刘笑着说:“我像不像AB团?”
李说:“是啊,我原本也持怀疑态度,但如今有人愿意为你提供帮助。”
刘问李:“你相信不相信AB团有乱咬共产党员的阴谋?”
李说:“为何只说你?”
刘敌深知,若不供认自己是AB,将不可避免地遭受残酷的刑罚,于是他无奈地开口道:
“AB团固然有乱咬人之举,但亦非无计可施。只需党派保持理智,详加调查,虽死无妨,但刑法之罚则是难以承受之重。”
李假意地说:
“绝不只是AB团的问题那么简单,这实质上是深层次的政治议题。只要能够诚恳地承认错误并接受相应的教育,就绝不涉及杀戮与暴力的问题。”
李韶九与刘敌都是湖南人,而且都在江西红二团工作过。于是,刘用湖南话对李说:
“身为你的昔日部下,我的政治觉悟尚浅。我誓将严格遵从你的政治指导,勇于承认并改正错误。我坚信毛泽东同志并非AB团的成员,而你与军长亦然。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将紧随你们三位同行。至于我个人,又何足挂齿呢!”
听闻刘如此一番言辞,李韶九的态度随即有所转变,他安抚刘道:“不必惊慌。”同时,他又对刘说道,我本以为你不会走上这样的歧途,定是有人陷害于你……
在交谈落幕之际,李韶九派遣专人将刘敌安全送返至第一七四团一营的营部。
返程后,刘敌与营长张兴、政委梁学贻紧急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他们一致认为,李韶九此行来肃清AB团,实乃一场精心策划的大阴谋。于是,他们决定致信邀请李韶九前来参会,借此机会将其拘押,迫使其揭露阴谋的真相。
张兴听闻李文林、红二十军政委曾炳春(彼时正在家中疗养)以及王怀均涉嫌AB团,遂赴军部向李韶九提出质疑,不料刚抵达便遭拘押。
闻讯后,刘敌立刻率领第一营军队将将军部团团包围,并将将军刘铁超捆绑,随后释放了被李韶九带至东固的谢汉昌等所谓的AB团成员。李韶九得知消息后,迅速逃离现场。
当晚,刘敌与谢汉昌再度率军抵达富田,对江西省行委实施了严密包围。随后,他们缴获了守卫的武器,并解救了近百名被错误关押的所谓AB团成员。
古柏、曾碧漪(古柏夫人)以及彭儒(陈正人夫人)得知消息后,即刻于夜间逃离富田,前往兴国。与此同时,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亦从机关撤出,藏身于邻近沙村的一位农民家中,之后则前往宁都的黄陂。
这是著名的富田事变。
曾山
事变发生的当晚,刘敌、谢汉昌及被释放出来的段良弼、李白芳等人召开紧急会议,认定这次李韶九等人抓AB团有阴谋,并提出了“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即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的口号,决定成立新的省行委,暂由段良弼负责,通缉曾山、陈正人、古柏、李韶九等人。
13日,事变的首领带领红二十军自富田启程,向河西的永阳镇进发,此举使得他们脱离了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管辖。
15日,事变的主导者召集了由其自行组建的江西省行委首次扩大会议,并在会上通过了多项决议,包括“全面了解情况并评估军事行动”、“全面肃清AB团成员”、“妥善处理毛泽东、曾山、陈正人、李韶九、刘铁超等人的问题”、“指派专人前往中央进行汇报”以及“指派专人前往总前委”等。
会议结束后,原江西省行委员常委兼组织部长丛允中,与先前被误捕(后获释)的中央提款委员易尔士一同,先行向红一方面军总前委进行了汇报。随后,他们再赴上海,与段良弼一道,向中共中央进行了详尽的汇报。
12月20日,事变领导人以“中共江西省行委”的名义,致信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主要内容和动机是攻击毛泽东,蓄意挑拨离间朱德、彭德怀、黄公略、滕代远与毛泽东的关系,煽动朱、彭、黄、滕反对毛泽东”。 《中央苏区史》
随着局势的演变及某方来函的指引,我们亟需加速推进既定计划。为此,我们决议同步展开对军队CP与地方CP的清除行动,并在完成捕杀后,即刻执行我们的既定部署。你需在三日内内完成赣西及省行委的任务。
在审讯段、李、王等核心干部之际,务必严令其供出朱、黄、滕、彭等红军AB团的主要罪犯,以及与敌方白军勾结等罪行,并将这些人犯押解至此,以便我们早日将其捕杀,确保计划得以迅速实施。
此函务必严格保密,仅限于曾、李、陈三位知悉,切勿向他人透露。”
信中提及的段、李、王,分别指的是段良弼、李文林与王怀;而曾、李、陈,则分别代指曾山、李韶九及陈正人。
事变的主导者原本指示丛允中将将信件送达宁都黄陂,然而丛允中将却在途中将信件转交给了名叫谢鹏飞的人。谢鹏飞抵达红三军团位于宁都东山坝的驻地后,担心信件被人察觉,便将信件交付给了红三军团的前委秘书长周高潮,随后便急忙离开了。
彭德怀
彭德怀迅速识破了信件的伪造真相,原因在于伪造的信件所标注的日期采用了阿拉伯数字,而毛泽东所写信函中的年月日均以汉字书写。
彭迅速察觉,这封信的目的在于分化一、三军团,诱使三军团支持省行动委员会的行动,“这无疑是企图分裂红军、分裂党的邪恶阴谋。”(《彭德怀自述》,198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同滕代远、袁国平等人商量后,彭德怀立即写了一篇《红三军团宣言》,大意是“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的口号,是敌人分裂红军的阴谋。红一、三军团要团结一致,拥护毛泽东,拥护总前委的领导。
紧接着,彭德怀派遣了一个班级,将宣言与伪造的信件送达至黄陂总前委所在地。
翌日,彭德怀再度亲邀毛泽东莅临红三军团,并在干部集会上发表演讲。
萧克曾言:
富田事变的爆发,其根本原因在于对AB团的乱打乱杀,这一行为加剧了矛盾,使得局势日趋紧张……以至于人人自危,矛盾如同导火索,一触即发。
而乱打乱杀事件的发生,与李韶九身为红一方面军肃反委员会负责人所实施的刑讯逼供行为密切相关。
众多文献提及李某个人品行的瑕疵,这无疑对富田事变的爆发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澜作用,然而,但说:李韶九前往富田捉拿段良弼等人的行动,并非他个人的擅自行动,而是红一方面军总前委的正式指派。此举源于总前委根据所谓已揭露的AB团成员供述,确信江西省行委及省苏维埃政府内部潜藏着一群AB团的要犯。
总前委进一步指出,赣西南党、团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以及红军学校均揭露了大量“AB”分子的存在,而各级指导机关,无论内部还是外部,大多被“AB团”中的富裕农民所占据……这构成了一道极其严峻的危机。
1930年12月5日,李韶九率领着一队全副武装的红军战士,自黄陂启程,马不停蹄,夜以继日地向富田疾驰而去。
继而,总前委依据从“AB团”成员遭受刑讯逼供所获的口供中提炼出的新线索,于12月5日11时再次发出了一封致韶九同志的《总前委致韶九同志并转省行委的信》,并派遣了两名红军战士骑马疾驰追赴李韶九。
7日凌晨3时,李韶九携带着总前委的两封亲笔信抵达富田。他迅速下令对省行委实施包围,而他自己则匆匆步入“诚敬堂”,意图寻找省苏维埃政府主席曾山以及省行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正人。不幸的是,他们恰巧外出,未能得见。
李韶九逮捕了段良弼。省行委常委、团特委书记7日晚,李韶九与曾山亲自对段良弼进行了审讯。
曾山目睹李韶九对犯人进行刑讯逼供,场面之惨烈令人不忍直视,于是将他带出,沉声说道:
“李主任,我认为这种通过严刑逼供得到的供词可能并不可靠,或许我们可以尝试改变审讯方法。”
李韶九瞪眼凶道:
“竟敢说心慈手软?对AB团成员也能秉持温和谦恭的态度?真是难以置信啊!”
曾山被噎得无法说话,只能继续陪审讯。
在李韶九的严酷审讯下,段良弼被迫招供,透露了李文林(省行委书记)、丛允中(省行委常委兼赣南行委常委)、刘经化(赣西行委常委)、刘敌(红二十军一七四团政治委员)以及段起凤(红四团团长)等人均为AB团的首领。
8日,为了进一步增强对肃清AB团工作的领导效能,红一方面军总前委决定派遣总前委秘书长古柏同志前往富田,与李韶九同志携手共同领导肃清AB团的工作。
9日,陈正人遵照“处置须迅速”的指令,率领红十二军的一个排,前往赣西行委,传达总前委的指示精神,对赣西行委进行改组,并拘捕了行委书记王怀。
李韶九将肩负省行委肃清AB团的重任托付给了古柏,而他自己则亲自率领一支排级队伍,押送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昌至红二十军驻扎的东固,协助该军进行AB团的清肃工作。
用过早餐,正准备启程之际,蒋军飞机突然对该地区进行轰炸。李韶九担心犯人趁机逃脱,于是将三十余名犯人押至“复查桥”旁的樟树下,将其处决,方才继续前行。
在富田事变中,刘敌等人士被迫采取武力手段,以解救被拘押的人员,这实乃出于无奈所做出的非常举措。
事后,事变领导人将红二十军领至河西,实属情理之中。
随即,派遣人员向总前委以及中共中央汇报相关情况,明确指出他们未曾背离党的领导,实际上在河西的红二十军依旧坚守阵地,坚持着斗争。
然而,在事变爆发后,领导者试图通过离间朱德、彭德怀与毛泽东之间的联系,特别是伪造相关信件,虽然其意图是赢得朱德、彭德怀等人的同情,但实际上却导致了党和红军的分裂。若彭德怀不幸轻信了这些言辞,其后果将比富田事变更为严重。
实际上,事变的主导者采取此种策略,却意外地造成了反效果,不仅丧失了人们的同情,还直接影响了后来中共中央对富田事变的性质判定。
富田事变的悲剧之处,在于当时无论是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抑或是中共赣西南特委,对于AB团的问题,出现了脱离实际的情况,进而采取了逼供信的方式加以处理,一旦抓捕到AB团成员,便继续运用这种手段进行审讯。
如此一来,不仅证实了AB团的确存在,而且迫切需要加快肃清步伐。因此,持续打击AB团,导致了肃反工作不断扩大,进而又引发新一轮的肃反,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04
项英努力失败,定性为失败。
自富田事变爆发以来,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郑重起草了一则六言体的檄文,用以痛斥并声讨富田之变。
谢刘李等叛,起于富田。
红军反水,不顾敌在。
分裂势力罪恶深重。
破坏决战,造谣生事。
攻占省苏政府,颠覆工农政权。
驱逐曾山主席,逮捕中央委员。
实行拥蒋反共,反对彻底分田。
妄图破坏红军。
将红区改为黑暗牢狱。
AB罢两派,乌龟王八连。
嘴上喊革命,实则内奸。
红旗造反,不易识破。
蒋逆毒计,宣传之。
斗争紧迫,反叛必然。
勿恐慌,团结更坚。
打倒反革命,胜利将至。
在1930年10月3日这一历史性的时刻,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重要决策,指定周恩来、项英、毛泽东、余飞、朱德等杰出领导人共同组建中共苏区中央局。同时,政治局委派项英同志先行前往中央苏区,肩负起组织与领导的重任。
10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决定,指定由项英、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朱德、吴振鹏、余飞及苏区两位同志共同组成中共苏区中央局。其中,周恩来同志担任书记一职,而在周恩来同志尚未赴任前,由项英同志代行其职。
在中共苏区中央局正式成立之际,中央苏区的首次反“围剿”战事已告捷。此时,摆在项英及中央局面前最为紧迫的任务,便是如何妥善处理富田事变。
1月16日,苏区中央局发布《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明确指出富田事变系“彻头彻尾的反党反革命行为”。决议决定将事变的主要负责人段良弼、李伯芳、谢汉昌、刘敌、金万邦等人开除出党。同时,决议还呼吁那些在他们的误导和欺骗下误入歧途的党员,应幡然醒悟,重返党的正确领导之下。
更需明确指出,“未来在肃清AB团、取消派系等具体措施上,务必依据确凿的事实和具体情况,绝不可任意滥用武力,随意进行杀戮……”,“同时,亦不可轻信他人随意提供的虚假证词和诽谤之辞”。
项英及新成立的苏区中央局对富田事变的处理,已得到研究者的广泛认可。实际上,这一决议对富田事变的定性,与之前总前委的观点并无根本差异。
项英、陈毅
项英在此问题上的做法值得特别称道,他明确区分了富田事变的领导人与普通干部战士,在对事变领导人实施严格的组织惩处之际,也寄望于那些被其欺骗的党员能够觉醒,重新归附党的领导,并未将所有参与事变者一概视为AB团成员。此外,他还着重指出,在以往肃清AB团的过程中,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错误。
随着对富田事变来龙去脉的深入洞察,尤其是事变领导人以及红二十军抵达河西地区后,非但未曾向敌人屈服,反而将误捕的易尔士予以释放,并迅速派遣人员前往上海向中共中央汇报实情,坚持与敌人进行斗争,持续打击土豪劣绅,分田地给贫苦农民,同时也在积极筹备对吉安的再次进攻。
在此情形下,项英倾向于以解决内部矛盾的方式应对富田事变。2月4日,项英代表中共苏区中央局发表声明:
党内领导间的相互倾轧乃国民党独有之现象,在共产党内部,此类情形绝不存在,亦绝不容忍。
2月19日,苏区中央局发布第十一号《通告》,在对待富田事变的问题上,立场有所软化。通告中指出,“无法确凿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体人员均为AB团取消派”。
然而,项英试图通过内部矛盾解决富田事变的策略尚未付诸实践,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便已将富田事变定性为“反革命事件”。这一决定不仅未能平息已蔓延至苏区的肃反浪潮,反而使之愈发猖獗。
1931年4月后,针对反AB团的肃反运动进一步加剧,其中所谓的AB团成员,绝大多数是刑讯逼供的牺牲品。
1932年五月,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在其工作总结报告中提及肃反事宜时指出:
所谓的“硬方法”,往往涉及将人身悬空,束缚双手,随后用牛尾竹制的扫帚进行鞭打。若有人坚称不屈,便可能遭受香火或洋油的灼烧之苦,更有甚者,竟有人将洋钉钉入手指,或用篾片插入指甲之中。在各县的刑法之中,可谓千奇百怪,无所不有。
每犯必刑。
概而言之,若犯人拒不供述,审判的手段便唯有施加刑罚。唯有不供述,刑罚便不断施。
采用此种手段对付AB团,不可避免地导致众多无辜者被迫屈服,从而招供。一旦自认是AB团成员,便需揭露其所属同一级别的“反革命团伙”……并彻底供出机关内部的AB团组织。若供不出,则将持续受刑,直至招供。
如此一来,“罪犯们或在各机关中通过熟人诬陷他人,若身边无熟人,则仅凭对某机关袖章上人名的瞥见,便据此招供。”此情此景,以至于人们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或是将袖章上的名字擦拭干净,或是将袖章妥善收纳入袋。
在审讯AB团犯人时,务必提交一定数量的AB团成员名单,若数量不足,则被视为不忠,更有甚者,竟有人仅向一名犯人提问,采取暗示手法诱使其招供。一旦有人被两人指认属于AB团,不论事实真相如何,也绝不会耐心寻找其他证据来验证所招供内容的真实性,随即将被指认者拘捕审讯。
在第三次反“围剿”战(此次反“围剿”战役自1931年7月起,持续至9月,历时整整三个月。)最激烈的时候,肃AB团“天天在行动中,而拘捕之人犯,又多无时间来审讯,于是把拘捕的人犯或被AB团供有组织的机关内工作人员站队点名,询问, 若认可加入AB团者,将予以自首自新的机会;反之,若拒绝承认,则被视为AB团的坚定分子,将面临死刑的惩处。
处决AB团分子多在夜间执行。省保卫处曾在一夜间对六十名保卫队员执行了处决,而在兴国县,一夜之间则有三十至四十人被判处极刑,“其间不乏残酷的手段,如剖腹剜心之举(此现象在各县均有发生)”。
近期,对AB团的打击处理显得过于草率。对于消极怠工的成员,我们并未采取教育手段以激发其积极性,亦未深入探究其消极态度的根源。均视为AB团。有计划地捣乱。夜晚时分,梦语纷飞,不择禾草,亦不赴胜利县的会议之约,鉴于家中所遇困境,对兴国的全苏会亦有所回避。此类行为,有人便认为是AB团的嫌疑。而被拘押,一时之间,竟演变成了一种人人自危的紧张局势。
鉴于众多机关团体干部被错误地定性为AB团分子而遭受清洗,以致人员流失,因此亟需补充相应的人员。面对干部的晋升与岗位调整,众多人员往往流露出的却是依依不舍、不愿离去的情绪。这其中的原因在于,一旦踏入新的工作单位,他们便有可能被误疑为所谓的“AB团”成员。
打AB团最激烈时,在当时的语境中,任何两人之间的交谈都可能引起对AB团的怀疑。因此,若党团员们没有上级领导莅临,便无人敢擅自召开会议。“对于那些在打击AB团时不够严厉的人,普遍的看法是,他们与AB团之间或许有着某种联系。”(《江西苏区中共省委工作总结报告》,发布于1932年5月,《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第一卷)
05
谁是我们自己人?
1931年1月7日,周恩来同志主持召开了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对中央苏区的肃反工作进行了全面检讨。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苏区中央局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
尽管该文件亦确认“过去针对AB团的斗争确系正确之举,其必要性不容置疑,它对AB团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成功捣毁了AB团的核心组织,并加强了苏维埃政权的稳定性”,然而,决议案的核心焦点在于揭示反AB团斗争中存在的简单化与过度扩大的错误倾向。
1932年1月2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颁布了《关于处罚李韶九同志过往错误的决议》,指出李韶九在肃反运动中犯下的严重错误,这些错误大多是在当时党的错误领导下产生的。然而,他不仅扩大了这些错误,甚至公然违背上级的决策,独断专行,最终导致了极端错误的肃反中心论的形成。
此后,中央苏区对肃清AB团工作的推进,逐渐步入“停滞期”。部分被指认为AB团成员的人得以准许投案自首,若属工农阶层,自新自首后可免于一死;区乡政府亦不能再如以往那般任意抓捕和处决民众。
此后,尽管仍有针对AB团的打击行动,并处决了若干知名人士,但相较于1930年至1931年间的大规模混乱屠杀,规模已明显减小。这是因为,当时各级领导深知中央和周恩来同志对中央苏区肃反工作中的‘简单化’、‘扩大化’倾向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司法机关。自此,对于犯罪分子的逮捕、审讯乃至处决,都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萧克同志访谈:中央苏区早期肃反运动述评》,收录于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撰的《党史研究资料》第四辑,由四川人民出版社于1983年出版)
在土地革命时期,各革命根据地在肃反运动中普遍出现了严重的扩大化错误,其成因无疑是多方面的。1980年,邓小平在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过程中,曾言及:“
在AB团运动初期,毛泽东同志同样投身其中。然而,他凭借超前的觉悟,迅速洞察问题,并从经验教训中提炼总结。至延安时期,他明确提出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原则。在战时那种紧张的氛围下,对内部潜在的敌人保持警惕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当情绪高涨、分析判断出现偏差,仅凭单一口供就轻信,错误在所难免。从客观环境来看,当时的形势确实相当严峻。而从主观角度考量,缺乏经验亦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9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
在笔者看来,此处所谓的“没有经验”,不仅指缺乏肃反工作的经验,更可能涵盖了对于如何发动革命、如何甄别敌我友等方面的不足。
苏区肃反的扩大化,亦与当时盛行的“越左越革命”的思潮紧密相连。大革命受挫之后,全党对右倾错误所导致的革命与党的内部伤害有着深刻的体会,加之国民党右派借机对革命者进行残酷镇压,激起了全党强烈的阶级复仇心理。因此,在克服右倾错误的过程中,全党并未能及时预防左倾错误的滋生,反而误以为“激进”方为真正的革命,且越趋“激进”,革命行动就越显坚决与彻底。
许多地方革命暴动。曾普遍喊出“剿灭所有土豪劣绅”的口号,然而对于何为“土豪劣绅”缺乏明确的界定,导致误判和滥杀的现象难以避免。
AB团被视为江西地区最为反动的势力,中共中央、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以及赣西南特委均持此看法,并一致认为必须予以彻底清除。因此,在是否应当肃清AB团以及AB团在赣西南各地广泛存在的问题上,各方的观点并无分歧。
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曾言:明确我们的敌友界限,这是革命进程中至关重要的第一要务。
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在这“革命的首要问题”中,似乎还隐藏着一个关键点:究竟谁是我们的同盟者。肃反扩大化正是由于未能准确区分敌我,致使众多原本的同志被错误地视为敌人而受到对待。
如何未能准确辨识谁是真正的盟友,一方面,正如邓小平所警示的,“形势确实严峻”。另一方面,更根本的是,在指导思想中将革命的对立面想象得过于强大和渗透无遗,还将那些本不应被视作主要敌对力量的可争取力量错误地划为敌人。这种认知下,中间阶层被误认为是最危险的对手,由此导致肃反工作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扩大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