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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男子幽会猝死被判赔6万:法律如何认定“见死不救”责任?

发布日期:2025-08-18 07:01    点击次数:179

一场幽会竟成生死诀别2024年7月,广西某酒店房间内,66岁已婚男子老王与69岁情人阿美发生关系后突发急性心肌梗死。阿美发现老王停止呼吸、大腿出现黑斑后,未拨打120便离开现场,一小时后才返回求助。医护人员赶到时,老王已错过心梗黄金抢救期。家属索赔55万元,法院最终判决阿美赔偿6万余元。这6万元背后,藏着法律对特殊关系中"见死不救"的严厉态度。

婚外情引发的生死悲剧

法医鉴定显示,老王直接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但阿美的行为成为案件焦点。两人曾为同事,2023年重逢后发展为婚外情。事发当日,阿美在封闭房间内作为唯一在场者,既未实施心肺复苏,也未呼叫急救,仅凭"大腿黑斑"主观判断死亡。法院特别指出,这种不作为与老王错过4-6分钟抢救窗口期存在因果关系。

民法典1165条下的过错责任认定

判决书援引《民法典》第1165条,阐明阿美虽非法定救助义务人,但基于三项事实构成不作为侵权:一是长期婚外情形成的密切关系;二是私密空间赋予的救助优势地位;三是对突发疾病的合理预见性。对比贵州毕节类似案例,关键差异在于被告是否采取基本救助措施——前者因及时呼救免责,而阿美径自离开的行为被认定为过失。

司法实践中的"密切关系人"认定标准

法院划定责任比例的三大依据具有示范意义:首先,婚外情虽不合法,但客观上形成"超一般社交的密切关系";其次,酒店房间的封闭性使阿美成为唯一可施救者;最后,心梗虽不可预见,但成年人应具备呼叫急救的常识。最高法相关指导案例明确,此类情形下"合理救助义务"的底线是拨打120,而非专业救治。

酒店为何能全身而退?

酒店免责体现法律对责任边界的精准划分。根据《民法典》1198条,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限于公共区域。老王死于私密客房,酒店已完成身份登记、消防检查等法定义务,且心梗突发超出合理预见范围。这与阿美作为"密切关系人"的过错形成鲜明对比。

给成年人的法律警示

此案暴露出三重社会痛点:一是特殊情感关系可能衍生法律义务;二是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率不足1%的现状;三是中老年人"酗酒+性行为"的高危组合风险。6万元赔偿绝非对婚外情的惩罚,而是司法对生命救助意识的唤醒。当私密空间成为生死考场,每个成年人都该记住:法律不苛求你成功施救,但绝不容忍见死不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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